部门简介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职责
一、部门设置目的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杜绝和减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内巡察职责,推动提升学校治理工作水平,增强师生幸福感与满意度。
二、部门关键职责
(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党内法规在学校各级党组织中有效执行;
2.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学校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执行偏差;
3.监督学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
4.对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5.对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进行常态化监督,防范权力滥用;
6.按照权限和程序,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了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决定;
7.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党员对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控告以及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8.严格落实党内监督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和党员权利保障等工作。
(二)行政监察工作
1.监督检查学校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组织开展对学校行政部门及二级单位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招生录取、科研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学生资助、教材采购、基建后勤、校办产业、社会服务创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开展上级或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5.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育;
6.组织开展党务(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7.参与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8.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
(三)党委巡察工作
1.根据上级党委对内部巡察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部署,统筹谋划内部巡察工作;制定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巡察计划和具体巡察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内部巡察工作,组建巡察组并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巡察工作纪律和流程,协调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
3.督促内部巡察整改落实,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巡察整改 “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推动成果运用与长效治理;
4.配合上级党委巡视机构开展对学校的巡视工作;
5.协助学校党委配合上级巡视机构开展对学校的巡视工作。
(四)其他工作
1.牵头开展与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的贯通协同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2.对二级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3.协助上级纪委监察机构开展执纪与审查(办案)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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